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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

点击:   日期:2019-03-29 14:01:12   

“4+7带量采购”

什么是“4+7带量采购”?

    据人民日报报道,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这种明确采购量的采购方法被称为带量采购,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达到的目标。


简单地说,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大型“团购”,明确采购量,低价者中标,带量采购可以通过企业间的市场化竞价,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降低采购药品的价格。


    “4+7”指的是此次带量采购试点城市。


    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在11月15日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根据采购文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即4+7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


带量采购有什么好处?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介绍,带量采购有三大优势:

一是带量采购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


二是可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带量的同时意味着该批量药品供应企业的确定性,并且确保采购结果落实。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医院仍然具有自主选择权。因此企业可能要“二次公关”、医院可以“二次议价”,严重的会使中标结果形同虚设。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灰色空间,因此意义重大。


三是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药品招投标中,评标专家主体是医生。在存在“二次议价”空间时,为寻求医院补偿的有效渠道,存在主观上预留价格空间以备再议的动机。消除“二次议价”空间,可以反过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促进评标过程的规范化。


对于患者来说,带量采购的直观好处是,药价或因此得到降低。


带量采购如何影响药企?


     《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后,随即在医药行业掀起热议,带量采购将对市场格局带来剧烈影响。


     企业一旦中标,则可迅速吞下大量市场份额,中标所付出的代价是给出最低的价格。据新华社报道,上海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龚波表示,由于承诺了采购数量,企业中标后不用再担心产品销售的问题,能够节省大量促销、流通等环节的费用。


    而一旦落选,只能眼睁睁看着别家企业“占领”市场。因此维系价格和市场的平衡,成为带量采购中最为关键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