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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次性医疗器具统一由药械科采购,各科不得采购。
2. 采购一次性医疗器具(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导尿包罩、帽子等)必须严把质量关,购进物品必须四证齐全。
3. 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后,必须抽样监测,使之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方可使用。
4. 使用一次性医疗器具,统一由供应室回收,集中处理,各科不得私自卖掉。
5.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