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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校区大学生医保报销通知

点击:   日期:2017-09-15 16:44:31   

   

各学院:

定于2017年9209:30--11:30,12:30-14:30在校医院为幸福校区大学生报销门诊医疗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的门诊发票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31日校医院门诊及外院门诊就诊正式发票,外院门诊就诊发票符合报销规定的需到现场签字,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外院门诊发票不予报销。

     二、报销时必须携带本人的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和本人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或有转诊记录的病历。

    三、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自己的银行卡号,若因本人错误信息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

    四、请同学们相互转告,过期不再报销。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来的同学按上述要求准备好资料交于其他同学代办,现场审核报销。

六、920日正常工作时间因报销大学生医药费占用医保系统,学生就诊除急诊外不予与接待。

报销地点:幸福校区医务室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医院

                     2017915